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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2025年推薦免試研究生接收辦法

發布人:耿希文

 

按照有關工作要求,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招收全國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招生目錄計劃為擬招生計劃,各專業接收推免生人數以實際錄取為準。

一、申請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在目前就讀學校取得教育部推薦免試研究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四)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作為博士、碩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質;

(五)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七)入學前須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

(八)其余申請條件要符合中山大學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辦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專業

學術學位:082700核科學與技術

專業學位:085800能源動力、105800醫學技術

說明:實際招生專業以學校最終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為準。各專業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將根據招生計劃、生源情況等進行調整,以實際錄取為準。 

三、申請材料

1)《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接收2025年推薦免試生攻讀研究生申請表》(于本文文末下載附件1),含本人手寫簽名;

2)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面A4紙上);

3)學生證復印件(首頁及由學校蓋章的個人信息頁印在同一面A4紙上);

4)加蓋本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

5)國家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證明復印件、其他的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6)其它證明材料(如體現申請人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專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獲獎證書等的復印件,其中論文、專利提供首頁即可);

7)加蓋推薦院校公章的保研資格證明原件(若有,請提供)。

報名者須承諾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符合報名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對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以上材料,請按1-7序號整理到一個PDF文件中,PDF命名為:直博生/碩士生+申請專業+姓名+報考導師+手機號碼與附件2: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2024年推免信息匯總表一并于202410612:00前發至郵箱發送到郵箱:ifcenyjs@mail.sysu.edu.cn,郵件標題格式為:直博生/碩士生+申請專業+姓名+報考導師+手機號碼

注:

1、每位申請者的郵件需要有2個附件,一為申請材料集合的PDF文件,二為EXCEL匯總表。

2、申請者須承諾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請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查證為不屬實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將取消其申請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3、申請者若存在有違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的不當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申請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四、申請流程

(一)參加我院推免生預報名,并通過考核;

(二)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完成報名及錄取工作。

推免生的報名及錄取均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 )進行,系統預計于2024928日開通報名功能,20241020日關閉錄取功能(具體時間以教育部公告為準)。

1.申請者于928日前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網上注冊、填寫基本信息、上傳照片、支付報考費等操作;

2.申請者須在106日前在推免服務系統報考我院;

3.申請者在接到系統復試通知或擬錄取通知后須于規定時間內確認是否復試或是否接受擬錄取。逾期未完成確認者,則視為放棄。推免生完成確認后不可變更錄取志愿,不得撤銷擬錄取。

4.學院將視具體錄取情況決定是否分批次安排復試,相關通知將在學院網站發布。

五、初審與復試考核

(一)考核內容

復試內容以考察免試生的專業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外語應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心理健康狀況等。

(二)考核形式

1.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一進行考核;

2.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考核教師考核總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應用能力考核滿分30分,專業及綜合能力考核滿分70分。

六、錄取與公示

(一)各專業按照復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復試總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合格者擇優錄取。

(二)直博生及碩士生分別排序。申請直博生未被錄取的申請者,可繼續申請相近專業的推免碩士生,無需重復參加面試;申請推免碩士生而未被原報名專業錄取的申請者,可申請調劑到生源不足的相近專業,由學院擇優錄取,無需重復參加面試。

(三)若復試分數相同,則優先錄取本科百分比排名較高者。

(四)正式擬錄取名單在學校完成所有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復試工作后統一正式公布。申請人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網查詢擬錄取公示名單。若有疑問,可于公示期內提出。

七、復審

擬錄取的推免生應完成大學本科階段的學業,并按期畢業,擬錄取后如出現以下情形之一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1. 未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學年課程成績出現不及格記錄;

3. 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處分;

4. 政治表現不合格,體檢不合格;

5. 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資格或取得畢業資格但未獲得學士學位。

已錄取的推免生,應在入學報到當日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提供給我校錄取單位進行核查,若在入學報到前未取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入學資格。

八、體檢

擬錄取的免試生須在我院規定時間內攜帶中山大學體檢表(見附件3、附件4)自行在其本科高校門診部或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擬錄取的學生最遲須于10 28日前將體檢表寄(送)至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辦公室。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正式錄取。

九、其他事項

1.相關說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國家有關規定完成履約責任(含違約)的“農村訂單定向生”“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生”等考生申請,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申請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2)確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3)確認錄取的直博生仍須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規定,進行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

4)所有擬錄取的考生,須于擬錄取后在院系指定的醫院或自行選擇符合要求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及時間由院系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8455線路檢測中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5)若上級部門在2025年招生年度出臺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發布公告。

2.聯系方式

聯系人:耿老師

聯系電話:0756-3668587

電子郵箱:ifcenyjs@mail.sysu.edu.cn

郵寄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唐家灣鎮中山大學珠海校區瀚林3C632辦公室

郵政編碼:519082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接收2025年推薦免試生攻讀研究生申請表

附件2: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2024年推免信息匯總表

附件3:中山大學推免生體格檢查表(校內體檢專用)

附件4:中山大學推免生體格檢查表(校外體檢專用)

 

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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