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
根據《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研院〔2012〕524號)及《8455線路檢測中心做好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6〕20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 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線者,由我院按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核科學與技術專業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2. 專業調劑辦法
1)調劑基本原則
a. 原則上本科畢業院校為“211”高校。
b.本科專業為核工類優先考慮。
c. 初試成績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分數線,同時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
2)接受調劑學科
學科代碼:0827
學科名稱:核科學與技術
方向代碼:01-04
方向名稱:所有方向
3)調劑流程
校外調劑:請于3月27日24:00前將《中山大學2016年調劑外校碩士考生審批表》(見附件)、初試成績查詢結果及其相關證明材料、大學本科成績單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ifcen_postgrad@126.com,郵件主題統一寫“2016年校外調劑+姓名+本科院校”。同時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上報名。經我校研究生院審批后方能獲得復試資格。
3. 考生可以通過我院查詢復試名單。
二、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 本科階段成績單1份,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從人事檔案中取出的復印件應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2.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須在其中1份復印件上簽名并注明“授權單位代申領借記卡” 。
3.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須將封面及個人信息頁正反面復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
4. 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復試的滿分為500分。
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
1)考試內容:專業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2)考試時間:2小時
3)考試形式:閉卷
2. 外語應用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考試形式:面試
3. 專業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300分)
1)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寫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
2)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不少于10分鐘。
3)考核辦法
a. 以面試為主,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考核。
b. 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4)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己私處煾髯栽u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 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原則上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span>
1)未按規定參加復試者。
2)復試成績低于復試總分60%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政審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項
1. 參與考核的導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復試過程中有異議時,由復試小組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投票表決,并做好記錄交院招生領導小組處理。
3. 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4. 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六、聯系方式
1. 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756-3668587
2.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3696
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1. 2016年調劑外校碩士考生審批表.doc
2.我院復試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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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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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 |
3月30日9:45-10:00 |
南校區同位素樓三樓會議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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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 |
3月30日10:00-12:00 |
南校區同位素樓三樓會議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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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考核 |
3月30日15:00 |
南校區同位素樓三樓會議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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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
3月30日15:00 |
南校區同位素樓三樓會議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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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 |
3月30日、31日 |
南校區校醫院 |
3.資格審查時請考生填寫回郵信封,用于寄發政審表和調檔函。
4.復試筆試:請考生提前15分鐘進場;將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備查驗;不允許自帶草稿紙;關閉通訊設備;所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請集中放在課室前方;作弊者筆試成績以零分記。
5.復試體檢標準依據以下文件執行:
1)《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8455線路檢測中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2)《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8455線路檢測中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3)《中山大學研究生體檢異常受限招生專業目錄》(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6.研究生院將于5月10日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考生可通過該系統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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