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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2021級類本科生專業分方向分流工作方案

發布人:網站管理員

為規范有序開展我院專業分方向分流管理工作,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我院2021級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分方向分流工作方案。

一、分流計劃

根據學校通知,大類分流至我院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的計劃人數為150人,計劃分為兩個方向:中法合作辦學和普通班分流培養。分方向分流計劃為:中法合作辦學120人,普通班30人。

如果大類分流至學院的人數少于150人,兩個方向的分流人數按比例調減。

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人數不能超過120人。

二、分流時間

按專業培養的起始時間

2022年9月(第二學年第一學期)

分流工作開展時間

2022年8月:第二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從物理實驗班大類分流至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再分兩個專業方向: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與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

2023年2月:第二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前,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分流部分學生至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

2023年8月:第三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分流部分學生至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

2024年2月:第三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前,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分流部分學生至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

三、分流辦法

第二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

1. 一年級學業成績在大類內前15%的學生,滿足第一志愿;高考成績在大類內生源省份第1名或前15%且一年級學業成績在大類內前50%的學生,滿足第一志愿。

2. 其余學生按一年級所有必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排序,優先滿足排序靠前學生的志愿,直至計劃數錄滿為止。

第二學年第一學期之后,學生已按分流計劃分流至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與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采用高強度、高分流率的法國卓越工程師教育模式,需在后續三個學期繼續學生分流工作。在第二學年第二學期、第三學年第一學期、第三學年第二學期開學前:

1. 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中該學期未修滿三分之一專業必修課學分的學生分流至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

2.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可自愿分流至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

 

四、其他

1. 2020級學生降級到2021級的學生參照本方案進行分流。

2.本方案經本學院2021年第11次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適用于2021級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分方向分流工作。

3.本方案由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