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2022級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分流工作方案
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2022級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分流工作方案
為規范有序開展我院專業分流管理工作,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我院2022級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分流工作方案。
一、分流計劃
我院2022級本科生目前人數為108人,分流到兩個方向: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人數約占80%,核工程與核技術人數約占20%。
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專業人數不能超過120人。
二、分流辦法
第一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后,由學生填報分流志愿,按一年級專業必修課績點從高到低排序,優先滿足排序靠前學生的志愿,直至計劃數錄滿為止。不填報志愿的接受學院分配。
第二學年第一學期,學生已分流至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與核工程與核技術。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采用高強度、高分流率的法國卓越工程師教育模式,需在后續四個學期繼續學生分流工作。在第二學年第一學期、第二學年第二學期、第三學年第一學期、第三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后:
- 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中該學期未修滿三分之一專業必修課學分的學生分流至核工程與核技術。
- 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中該學期專業必修課績點低于2.0的學生分流至核工程與核技術。
3.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的學生可自愿分流至核工程與核技術。
三、分流時間
2023年7月:第一學年結束后,核工程與核技術分為兩個方向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和核工程與核技術。
2024年1月:第二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后,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分流至核工程與核技術。
2024年7月:第二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后,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分流至核工程與核技術。
2025年1月:第三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后,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分流至核工程與核技術。
2025年8月:第三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后,核工程與核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分流至核工程與核技術。
四、其他
1.本方案經本學院2024年第7次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適用于2022級核工程與核技術專業分流工作。
2.本方案由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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